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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及八里垃圾焚化廠施工品質及營運管理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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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工程處 ]

行政院環保署興建的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及台北縣八里垃圾焚化廠因施工品質及操作績效優良得到肯定,將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年會上獲頒本年度優良環境工程獎。

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及台北縣八里垃圾焚化廠係由行政院環保署興建,分別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及九十年六月完工,完工後即交由屏東縣及台北縣政府委託公民營機構進行營運,營運迄今績效至為良好。

環保署表示,垃圾焚化廠雖然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但終究是一般大眾排斥厭惡的「鄰避設施」,為改變民眾的刻板既定印象,避免造成二次公害,環保署於推動垃圾焚化廠興建時,即全力監督施工品質及期程,臺北縣八里廠並邀請享譽全球的貝聿銘建築師事務所進行外觀設計,希望能以良好的施工品質、優良的操作績效及民眾易於接近的設施,改變民眾的刻板既定印象,該兩廠於規劃之初,即以此方向為執行目標,目前由環保署興建已完成營運中的十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其中台中縣后里、嘉義縣鹿草、高雄縣仁武及岡山等四座垃圾焚化廠前後分別獲得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國工程師學會及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頒發多次工程品質優良獎章的肯定。

環保署表示,為有效監督目前興建中垃圾焚化廠施工品質,除依行政院工程會相關規定辦理施工查核外,另訂定「環保設施工程施工查核作業要點」,對於興建中焚化廠及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的相關環保設施工程等,於每月、每季及每半年辦理查核,且於每半年查核時,委請專家學者赴現場了解施工品質,針對查核缺失要求施工廠商限期改善及追蹤,以確保施工品質合乎標準。對於施工中垃圾焚化廠造成民眾的不便及困擾,將持續要求廠商改善,期使變成民眾生活的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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