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後勁地區居民近年陳情抗爭,經常瀰漫異味,環保署督察大隊今年8月深入稽查中油高雄煉油廠操作紀錄發現,中油高雄煉油廠以因應暴雨逕流必須排放之報備程序,排放已貯存之污水。在向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報備後,將含有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排入後勁溪,係造成後勁、左營、楠梓地區瀰漫異味之主因。環保署經過分析各種原因後發現異味與排放關係,與台灣中油近三年高達55次之排放廢水密切相關,因此要求高雄市政府應檢討同意其報備排放之責任,並依行政罰法處罰。
環保署分析100年1-8月民眾陳情高雄市楠梓地區附近不明異味污染案件約300-400件,其中有42次指陳中油公司散發不明化學異味或塑膠味。逐一分析民眾陳情時間、氣象雨量資料等等,才發現中油以報備方式將貯存之廢水排放後勁溪之行為。而地方環保局人員誤用報備制度,並未加審查,應予議處相關人員。
中油廠在報備紀錄中載明,下雨時上下游工廠上百公頃逕流廢水收集至大排水溝,並將初期逕流水截留截至貯槽貯存,送至廢水廠處理。一旦雨水位超過柵門上限,因雨水將溢流排放,放流水夾帶部分油水會流入廠外排水溝,為安全計,向高雄市環保局報備排放。惟南區督察大隊比對結果卻發現中油有時利用晴天、陰天、小雨時,在未達大排柵門上限溢流情形,即排放已貯存之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緊急排放規定。
後勁溪流經高雄市大社、仁武、橋頭、鳥松、左營、楠梓等區,最後由援中港地區排入臺灣海峽,全長21.6公里,流域面積廣達7668公頃。後勁溪在竹子門橋至德民橋間下雨過後河水泛紅及惡臭,屢為民眾陳情詬病。過去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查核重點為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煙道、設備元件、周界檢測,耗費相當人力物力,本次查獲中油公司利用下雨排放已貯存廢水是異味瀰漫問題癥結。環保署除了要求高雄市政府依行政罰法追繳3年來55次油污水排出未處理之費用,及處理後產生之污泥焚化費用及灰渣清運所節省費用。並督促中油全面清查管線、清除大排淤泥並回歸全部海洋放流,查獲迄今,未再接獲後勁地區民眾陳情該地區有異味發生。
環保署再次重申,為維護河川清淨之決心,該署將不分日夜或假日,不定期加強稽查取締,嚴懲不法,若發現嚴重違法者並究其不法利得。同時呼籲民眾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勇於檢舉,共同維護好山好水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