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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舒適生活環境,就從「營造優質環保示範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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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為推動100年度「營造優質環保示範區」遴選,環保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查核委員會,經過二階段評選作業後,於8月10日擇優評選出5個示範區級鄉鎮市區,包括台北市南港區、台中市西區及南屯區、台南市北區及高雄縣彌陀鄉等。

環保署表示,全面改善環境衛生營造永續優質環境,需要全民參與。行政院於97年9月核定營造永續優質環境衛生6年(98至103年)計畫,其中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推薦轄內績優2個鄉鎮市區,成立跨局處室之整合推動小組,依當地優勢與特色並結合環保理念提出規劃報告,逐步達成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包含:公廁管理潔淨化、遛狗清便風尚化、在地環境舒適化、清溝除污通暢化、道路電纜整齊化、居家外圍潔淨化、景觀地標優質化、空屋空地綠美化、公共設施標準化、公共空間公園化、室內空氣清淨化、路面無坑平坦化、居家生活寧適化、健康環境低毒化等,以向該署爭取最高2,000萬元的工程補助費,此外,更藉由整合投入中央與地方相關機關及民間的資源,共同營造成為優質環保示範區。

100年度5個獲選示範區級鄉鎮市區分別以「改善居家;桂花飄香;再生優質新家園(台北市南港區)」、「綠柳風情、西區再現(台中市西區)」、「南屯老街風情再現(台中市南屯區)」、「世界多元文化觀光城市、東方充分就業科技城市、台灣美麗田園福利城市(台南市北區)」、「清淨家園、漂亮彌陀(高雄縣彌陀鄉)」為營造主題,並發揮團隊精神及強烈企圖心,獲得委員青睞。而99年度示範區級的台北縣坪林鄉、彰化縣鹿港鎮、嘉義縣大林鎮、台南市安平區及高雄縣橋頭鄉,在兼具地方特色與環保理念下,除運用該署補助經費進行改善及綠美化工程之外,在縣(市)長支持下,由鄉鎮市區長帶領村里鄰長共同參與推動,與村里社區居民攜手合作,積極投入環境巡檢、清理照顧工作,逐漸提升轄內環境衛生品質。

環保署希望藉由「營造優質環保示範區」的推動做為標竿示範,引導縣市營造當地優勢與特色,推動「示範區域的環境管理」制度、5S運動、環境綠美化及示範宣導等工作,逐步達成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讓台灣整體生活環境品質、居家周圍環境整潔,達恬靜居家與寧適環境獲得整體提升,並推動縣市的附帶經濟效益與就業機會,加速都市更新與建構永續生態城鄉,期望在中央、地方、民間團體及個人的共同努力下,將台灣營造成為大家所期盼的「東方瑞士」。超日趕瑞脫胎換骨 就從營造優質環保示範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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