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垃圾掩埋場闢建時、操作中均會造成當地居民生活上諸多不便,行政院環保署多年來積極推動「封閉垃圾衛生掩埋場復育再利用計畫」,期透過公害防治工程 (含大地工程、地表水、滲出水及廢氣的收集與監測系統)及植生綠化及再利用工程( 含植生綠化原則、當地植群調查、植生工程設計、景觀土地再利用規劃)等完善復育計畫的執行,以維護或修復自然生態環境,並達到水土保持及自然景觀融合目的,進而加以運用規劃成休憩、生態或運動公園等,達到土地有效再利用及維持生態環境之永續發展。
生態工法是以生態系統的自我設計能力為基礎,透過工程方法輔助,以維護或修復自然的生態環境,得以永續發展。是故生態工法的施工材料儘量取之於自然、取之於現地;施工設計、施工過程及完成構造物應避免對環境、生物造成過大衝擊;與垃圾掩埋場復育再利用理念相契合,故而成為該署積極推動的環保建設工作。
國內場址已復育為環保公園,較具代表性的有苗栗竹南、金門列嶼、高雄鳳山、花蓮市等,場內設施包括沼氣收集設備、地下水監測系統、澆灌設施、污水處理設施、遊園步道等;另復育為休閒公園,則以台北市福德坑、苗栗後龍、彰化鹿港、台南下營、屏東九如等較具代表性,場內設施包括沼氣處理或發電設施、污水處理設施、人行步道、滑草場、特殊造景等,其他較特殊規劃包括:壘球場、海科館預定地、資源回收展示公園、垃圾轉運站、資源回收場等,多能運用當地或天然骨材,避免過度使用水泥結構物,充分利用回收資源,並配合在地之樹種、植種,達成復育之目的,不但提供當地民眾遊憩、運動休閒綠地,更兼具污染防制、水土保持及景觀融合之目的,深受當地民眾肯定。環保署表示,未來將秉持既有經驗,以「麻雀變鳳凰」精神,更積極推動其他地區垃圾掩埋場復育再利用,規劃更多元化的復育設施功能,使垃圾掩埋場址不再是附近民眾的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