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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業逸散管制明年加嚴 環境部邀業者辦示範觀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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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14-10-20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今(20)日舉辦「全國瀝青拌合業防制設施規範座談暨示範觀摩會」,說明將於明(115)年7月6日生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加嚴局部集氣系統集氣效率至60%以上,經統計尚未符合規範之瀝青拌合業約占4成,環境部藉由本次座談會現地觀摩示範工廠的改善做法,包含室內堆置管理、分區儲放砂石灑水抑塵、裝卸集氣收集處理等,輔導業者盡速改善,以符合法令規範。

環境部表示,根據我國空氣污染排放清冊(TEDS 12.0)統計,固定污染源的總懸浮微粒(TSP)排放量約 1.9萬公噸/年,其中 71% 來自逸散性排放,且細懸浮微粒(PM2.5)約佔 TSP 的 40%,對空氣品質的影響不容忽視。由於逸散性排放具有「時間間歇、地點分散、未以密閉管道收集」等特性,環境部於112年修正發布前述管理辦法,推動排放減量,改善空氣品質,新增與加嚴的防制措施:包括納管大型堆置場,重大污染源須設置監視錄影系統,要求鄰接道路洗掃減少揚塵,強化製程、操作或裝卸逸散收集效率,提升運輸車輛洗車設施效率,三級防制區的抑制效率標準全面提高等,已於113年正式實施,整體預估瀝青拌合業防制效率可大幅提升,堆置作業由 50% 提高至 88%,運輸作業由 50% 提高至 80%。

本次座談與觀摩會分為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環境部由大氣環境司向業者說明最新法規管制重點與推動成果,並介紹防制設施的設備選擇、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的控制技術,以及業者分享改善案例的經驗。第二階段則借鏡桃園市欣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示範案場,現地觀摩如何落實污染減量與減碳並行,包含刨除廢料轉化再利用、重油改天然氣及智慧燃燒控制等,展現1+N的整合效益。

環境部強調,業者投入最佳化污染防制設施,不僅能降低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還能協助引導業者邁向永續經營,符合淨零減碳趨勢。政府期望藉由法規加嚴與觀摩輔導,帶動產業全面升級,並與業者共同努力改善空氣品質,為國人打造更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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