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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年度申報作業即將於 106年1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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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106-01-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環保署呼籲,今年的環境教育申報作業即將於106年1月31日截止,逾期申報者將處最高新臺幣(下同)1萬5,000元罰鍰並接受8小時的環境講習。本次環境教育申報截止日因適逢農曆春節期間,為因應申報時可能仍有需諮詢事項,建議應申報單位儘可能於106年1月26日前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完成申報作業。

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起施行,依據第19條第1項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財團法人,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應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1月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全國共有7,156個應申報單位,逾360萬人應遵守前述規定。

應申報單位如未依規定於106年1月3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將依據該法第24條處以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由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

截至106年1月15日止,全國環境教育申報作業完成率已達85.4%,目前達成率最高的縣市為澎湖縣(95.1%),其次為臺南市(92.6%),再者為桃園市(91.2%)。環保署提醒未申報單位應儘速完成線上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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