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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四機逆向回收」應遵行事項實施首日 全國動員輔導稽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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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0-07-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於「廢四機逆向回收」政策實施首日,動員全國各地方環保機關加強輔導稽查,並派員至各地方督導協助。該署沈世宏署長更親身督軍,率領台北市環保局吳盛忠局長等環保人員於台北市進行稽查。公告實施首日,至下午5時止,全國計稽查388家業者,14家不符規定,合格率96.4%。不符規定者均開立書面勸導單要求改善。其中6家未標示「本店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及「廢四機回收專線」字樣,有1家標示不符合字體大小,均已現場由環保局稽查人員完成輔導改善;另7家尚未提出免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申請,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環保局將再進行複查了解改善情形。

環保署表示,針對第1次不符規定的業者皆已開立勸導單要求改善,違反情況輕微的業者應立即改善,其他違反情形者,也應儘速提出相關申請;環保署將進一步檢討公告實施後各地稽查情形。

環保署呼籲家電販賣業者,應遵守公告規定以免受罰,環保機關也將持續進行輔導稽查,並請販賣業者配合設置相關設施及提供聯單,同時向消費者宣達所載權益與回收事項,並免費回收廢四機,一同為確保廢四機妥善回收處理工作而努力。

該署也特別強調,消費者配合本政策有「回收好福利」喔!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配合「廢四機逆向回收制度」,買電視、洗衣機、冰箱及冷氣機時,只要填寫回收管制聯單,並將廢四機交由販賣業回收,保留管制聯單並上網登錄,即可參加抽獎喔!詳情請洽該署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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