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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執行減碳已有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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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99-04-18 []

有關媒體4月18日報導「台灣每人每年排碳12噸 超標2.76倍」,提及署長沈世宏表示,「2007年台灣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12.08公噸,排名世界第17名,是世界人平均排放量的2.76倍」。這種現象,其實是自1990年以來,以及扁政府時代八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正成長,以致在2007年達到高峰,比1990年增加了1.4倍的結果。台灣人確實有必要做出更多的減碳行動。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表示,馬總統上任後,新政府執政非常重視節能減碳政策的推動與落實。我國2008年燃料燃燒排放CO2,較2007年減量達4.4%,為20年來首度呈現的負成長,除因大力推行節能減碳措施外,油價上漲、金融海嘯亦為因素之一。 2009年燃料燃燒排放CO2,初步計算較2008年減量達5%,再度呈現負成長。

二氧化碳減排量降低,雖然有部分原因,與經濟成長衰退有關,但扁政府時代八年中也經歷嚴重經濟衰退,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每年正成長。此顯示馬總統上任後,新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與宣導發揮相當的效果。以新政府推動的「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為例,自97年7月至今(99)年2月底,受到鼓勵省電的家戶,共節約用電70.2億度,相當於臺南縣市187萬人兩年又兩個半月的住宅用電量,或相當於台北市全年住宅用電量的9成,減少排放的CO2約447.2萬噸,相當於12,108座面積26公頃的大安森林公園樹木一整年的二氧化碳吸收量。隨手省電省水可以積少成多,數字非常可觀。環保署期望國人持續致力節能減碳,在經濟成長復甦後,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能維持負成長。

環保署表示,我國推動減碳四法,包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及「能源稅條例」(草案),其中「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立法及「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已分別於新政府執政2009年間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透過獎勵補助方案的設計,增加再生能源使用及民間投資再生能源發電的誘因,促進能源結構調整並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可要求各種車輛及電器產品持續提升能源效率標準(能效標準),進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溫室氣體減量法(目前於立法院完成一讀進入二讀前之協商)之效能標準則針對產業生產製程所排放溫室氣體之效率限制,以促使大排放源減量。

目前環保署亦大力推動十大無悔措施及一人一日減碳一公斤之生活減碳運動,截至目前為止,已有98萬人上網簽署,環保署呼籲全國民眾一起用「無悔行動」例如隨手關燈、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節約用水、回收資源、多吃蔬食等來實踐環保,並善加利用環保署「綠網」功能(網址:http://ecolife.epa.gov.tw/),提升環保減碳知識,關愛環境並展現績效。

此外,今年亦為我國之節能減碳年,期盼全國協力啟動我國溫室氣體國家適當減緩行動,透過法律基礎,即推動減碳四法中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讓我國在節能減碳的推動具有法治基礎、有助於形塑節能減碳社會。

行政院更整合部會節能減碳計畫,推動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以提升社會經濟競爭力;該計畫共計十大標竿方案,內容涵蓋臺灣節能減碳各個面向,包括「健全法規體制」、「改造低碳能源系統」、「打造低碳社區與社會」、「營造低碳產業結構」、「建構綠色運輸網絡」、「營建綠色新景觀與普及綠建築」、「擴張節能減碳科技能量」、「推動節能減碳公共工程」、「深化節能減碳教育」及「強化節能減碳宣導與溝通」,範圍涵括了臺灣推動節能減碳的所有面向。

環保署表示,以上總總顯示新政府對節能減碳之重視及推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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