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分類回收清除處理,並避免生質塑膠容器干擾傳統塑膠回收體系,環保署將自101年1月1日起調升生質塑膠原料板材、容器及商品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期透過收費及補貼等經濟誘因,提升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成效。
環保署表示,生質塑膠容器與傳統塑膠容器的外觀相似,民眾不易辨識,致部分生質塑膠容器混入傳統塑膠容器的回收處理體系,影響傳統塑膠的再生利用。該署經檢討目前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現況、處理成效及基金收支平衡原則等因素,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5項規定,訂定生質塑膠原料板材、容器及商品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訂生質塑膠原料及板材為每公斤新臺幣1.46元;另生質塑膠容器、容器商品、平板容器或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修訂為每公斤新臺幣5.96元。
環保署提醒,未來生質塑膠原料製造、輸入業者及平板容器板材輸入業者,應依生質塑膠原料及板材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另生質塑膠材質之容器、容器商品、平板容器或非平板類免洗餐具輸入業者,應依生質塑膠容器、容器商品、平板容器或非平板類免洗餐具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公告內容可於該署環保法規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下載。另有關登記、申報營業(進口)量及繳費相關事宜,可逕洽輔導專線(02)2370-5888分機3414或3418或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營業量申報網址http://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