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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桃園縣南崁溪大執法稽查,成績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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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 ]

桃園縣南崁溪流域事業工廠林立,除承受大量工業廢水外且包含家庭污水之排放,經常為民眾陳情及媒體報導溪水遭受污染,行政院環保署已列管稽查施政重點。該署今(95)年已針對南崁溪流域事業廢水訂定「河川流域重點督察管制計畫」,希望在勤查重罰下遏止不肖業者偷排廢水的行為,以減少河川水體遭工業廢水污染案件的發生。

為配合本項政策,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就該河川流域內之高污染之業別如電鍍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化工業及印染整理業等,初步篩選23家作為稽查管制對象,經自今年1月至3月第一階段全面清查結果,共查獲16件違反環保法令規定案件,其中又以未符放流水標準最多,顯見仍有部分業者存有僥倖心態。

環保署表示,該署於94年5月訂定違反水污染染防治法嚴重污染案件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其裁量參考因素係依事業污染行為、程度或違規次數等因素加重其處罰金額,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上之罰鍰,期能對業者達到強力遏阻之效果。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法情事,請勇於檢舉,立即向該署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 066666通報,以便及時派員取締,遏阻污染發生;另環保單位亦將積極管制、勤查重罰,以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環保署並強調,針對查有違反環保法令規定之業者,將會持續稽查督促業者將污染源改善,並呼籲事業單位不要掉以輕心,應儘速改善污染防治設備並完成待改善事項,以免以身試法,除造成河川水體的污染,並將遭受更嚴厲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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