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在離岸風電環評監督持續透過科技工具查核、專家學者輔助及相關機關合作機制,督促開發單位善盡責任,落實執行環評承諾,對於發現違規事項亦依法告發處分,目前已裁處7件次離岸風力發電違規案件,共計罰鍰532萬5,000元。
環保署表示,自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計畫、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評估到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個案環評審查,有鑑於離岸風電案件位於外海,且具有量體龐大、工程複雜的特性,在執行環評監督作業上,環保署發想出利用科技工具、部會機關合作、學者專家協助檢視開發單位各項保護對策以強化環評監督,確保離岸風力發電業者落實環評承諾,查有具體違規事證亦依法告發,把關環境保護,也多次對外說明本署相關作為及成果。
為落實監督作業,環保署持續盤點及檢討各環評案承諾內容,對各開發案相同承諾事項要求一致性及標準化,例如風機打樁所產生水下噪音,在水下噪音標準檢驗方法公告後,為監督開發單位能確實採取減噪措施避免影響海域生態,將環評書件所載「閾值」加嚴調整為「管制值」,於目前海洋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尚未訂定更嚴格標準前,參採德國管制方式,同時增訂打樁最大音量,此項措施使該署得以更明確而有效的執行監督及管制。
環保署表示,112年還會有風場陸續展開海域及陸域施工作業,也有風電業者依據能源局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劃新設風場,該署將持續在環評審查通過後嚴格把關,要求各離岸風機開發業者落實環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