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預告加嚴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大氣空氣
105-09-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考量加嚴車輛廢氣排放標準符合世界環保潮流,已參考歐盟第六期(Euro VI) 管制標準,研議完成柴油車廢氣排放標準加嚴草案,預計108年9月1日實施,進一步改善國內車輛廢氣污染問題。

環保署表示,排放標準的加嚴,除符合國際環保潮流之外,亦可提升國內汽車產業技術水準,是該署改善車輛廢氣污染的重要管制措施。因此環保署參考歐盟及美國等先進國家最新管制策略,研擬完成加嚴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草案,以改善國內空氣品質。

本次研擬之加嚴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草案,修正重點為:重型柴油車行車型態測定與歐盟Euro VI法規調和,執行WHTC(World Harmonized Transient Cycle)、WHSC(World Harmonized Stationary Cycle)及WNTE(World Harmonized Not-To-Exceed Cycle)測試型態,新增管制氨 (NH3)及粒狀污染物數量(Particle Number),並依適用車重分類延長耐久試驗及保證期限,氮氧化物 (NOx)加嚴約80%,粒狀污染物 (PM) 加嚴約50%;輕型柴油車 (小客車),氮氧化物 (NOx)加嚴約55%;粒狀污染物 (PM)加嚴約10%;同時採認美國車輛排放廢氣標準及其相關檢測方法(US California 2015年及Tier 3 Bin 30)。

環保署表示該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修正草案現正公告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各界如有相關建言者,可於該修正草案預告期間提出建言,希望大家共同來關心空氣污染改善議題,為我們的環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