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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離島廢棄物亂倒 環保署加強源頭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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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鑑於今年來澎湖地區屢有民眾陳情,島內有不法業者非法傾倒棄置廢棄物情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除依陳情人指述地點派員埋伏取締不法業者外,亦針對列管事業加強源頭管制,追蹤其事業廢棄物之產生、流向及最終處置情形。僅近二個月內該大隊即接連對澎湖縣之事業機構開出10張罰單,對一向很少被處分的離島事業,可說投下一顆震撼彈,如今非法傾倒廢棄物之案件已大為減少。

據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表示,澎湖縣因土地資源有限,垃圾場用地取得困難,島內亦無焚化處理廠。雖然澎湖縣政府設有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惟民眾為節省處理成本,常抱著僥倖心理亂倒,致偏遠地區及海岸線屢有被非法傾倒情事,民眾陳情日益增多。南區大隊為遏止此種非法傾倒情事,乃雙管齊下,一方面派員埋伏取締,一方面從源頭管制,期能遏止亂倒廢棄物之行為,以維護美麗菊島優質的環境。

南區大隊再表示,離島事業經源頭管制稽查而遭處分之情形,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為對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法上網申報其產出貯存處理情形。第二類為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妥善貯存。第三類為大型營建工地建築廢棄物最終流向不明及清理營建類混合廢棄物違反再利用規定。故該大隊呼籲菊島業者對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應依規定妥善處理,以免受罰。該大隊仍將持續協同縣環保局加強稽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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