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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執法破獲三爺溪無良業者繞流排放強酸有害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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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督察及環保犯罪查緝
112-04-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4月12日會同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搜索查緝臺南市仁德區二仁溪支流三爺溪某鋁陽極處理業者,該事業利用20餘黑色桶槽貯存製程廢水,趁半夜凌晨,利用沉水馬達以蛇行管線抽取黑色桶槽內廢水繞流排放,排放時具刺鼻味且冒煙,經現場採樣檢驗該廢水為強酸性(pH值0.85)且含有害健康物質重金屬,嚴重影響三爺溪水體品質,該業者廢水處理設施量能不足,不思擴大處理量能,竟以繞流排放行為,節省廢水處理成本,除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追繳不法利得。

為改善二仁溪支流三爺溪重金屬嚴重污染情事,環保署特訂以專案計畫方式,並擇定關鍵熱區協同地方環保機關執行查核,督察人員以智慧督察方式,結合系統異常勾稽申報資料以及數種科學儀器,經多次蒐證,破獲該廠利用凌晨半夜以蛇形軟管及馬達抽取黑色統槽內強酸性廢水排放至雨水溝。經進廠查核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僅能處理酸鹼值,無法處理重金屬,功能不足,另比對現場情形與許可證內容顯見不符,該廠僅申報部分製程廢水,含有害健康物質重金屬之封孔及染色製程廢水皆未納入環保文件中,成為黑數,現場發現未有標示內容物20餘桶約3至10公噸黑色桶槽,經檢測內存有pH值約0.5至1.0廢水。廢水操作人員坦承自109年開始於凌晨時段利用軟管每週排放不符合規定之廢水情事,違規情節重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35條、第36條第1項與第3項、第39條及刑法第190條之1第1項與第2項刑責規定,由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中。目前已查扣業者電腦相關帳冊等資料,陳姓廠長則以20萬交保。

為打擊水污染犯罪,維護珍貴水體品質,環保署持續運用智能科儀及跨系統比對申報資料,督察水質污染,環保署呼籲事業應確實遵守法令規範,妥善處理廢水,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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