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電動自行車代步或取代傳統機車的民眾有福了!行政院環保署已於民國98年5月5日發布「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自即日接受電動自行車製造廠或國外原廠代理商向該署申請補助資格,凡購買經該署審查通過的電動自行車,每位民眾將可獲得新臺幣3,000元的補助款。
環保署表示,由於電動自行車相對於傳統使用內燃機之機動車輛而言,具有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為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之電動自行車,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該署訂定並發布「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補助車型須取得交通部核發之電動自行車型式審驗合格證明並經該署審核通過取得補助資格始予以補助;另補助對象為我國國民在國內新購取得補助資格車型之電動自行車,並於國內使用者,每人限補助1輛新臺幣3,000元整,補助期間到民國99年11月30日止。
環保署指出,該署自民國90年開始補助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之民眾每輛3,000元,迄今已補助超過36,000位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國民,成果相當豐碩;另去年起,交通部將電動輔助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一起納入慢車管理,經該署評估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也決定補助電動自行車。該署表示,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兩者最大差異在於電動輔助自行車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必須以人力踩踏啟動;電動自行車則以電力為主,沒有人力踩踏的腳踏板。民眾可自行評估適合哪種自行車,並加以選購,一樣都可以獲得該署3,000元補助(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至98年11月30日止)。環保署呼籲大家踴躍購買電動自行車,既可降低汽機車廢氣之排放,改善空氣品質,又可節省加油的費用並獲得政府補助,實在是一舉數得,心動嗎?請馬上到各廠牌經銷商看看有沒有喜歡的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