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監督開發單位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各項承諾,預定在本(94)年10月至11月間分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宣導說明會。根據環保署統計目前全國列管已通過審查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合計約1000件,其中包括由環保署、該署前中部辦公室以及前台灣省環保處歷年審結之案件,除了秉持嚴謹的審查之外,並建立環評監督機制,以有效督促開發單位切實落實環評承諾。該署自91年3月1日由環境督察總隊之專責單位執行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業務以來,目前已執行約700餘件次環評現地監督。
環保署有鑒於派員執行現地監督時,發現相當多的開發單位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及相關規定均不甚了解,甚至將已通過審查之環評書件束之高閣,偶有發生違反法規之情事,截至目前為止,該署已處分69件次,處分比例約在10﹪左右,雖然處分比例不高,但因環評法之罰則高達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常令違法之開發單位困擾不已,有鑑於此,環保署於92及93年間分別邀請全國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開發單位,辦理分區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法令說明會,於會中清楚說明法規之規定及其權利與義務,以提醒開發單位符合政府法令及規定,獲得開發單位熱烈迴響。
環保署表示,執行監督以來仍有部分開發業者對於環評制度仍一知半解,甚且不了解於通過環評審查後應辦事項為何,或有哪些情形是與環評法之規定有悖等。為使開發單位對環評制度更加熟悉及配合,該署仍計畫賡續辦理分區宣導說明會,中區宣導說明會已於10月5日假東海大學辦理完竣,東區部分將於10月25日在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舉辦,北區及南區部分則將於11月間分別辦理,於宣導會中說明開發單位在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應注意事項,並舉出違法案例及辦理績優之個案,期使開發單位充分了解並能確實執行各項環保措施,達到降低各開發案之環境衝擊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立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