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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環破獲排放有害物質超標1,750倍廢水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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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12-03-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日前會同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搜索查核臺南市仁德區某塑膠電鍍業者,該業者105年曾遭查獲利用沉水馬達以蛇行管線抽取原廢水繞流排放;如今又再犯,廢水處理操作人員坦承以軟管接沉水馬達,將濃稠狀墨綠色廢水抽送至女廁蹲式馬桶內,再排出至廠外。

督察人員發現該廠放流口延伸處與繞流排放口,排放墨綠色含有害健康物質銅、鉛、鎳、總鉻廢水,其濃度最高超出放流水標準近1,750倍,且放流口延伸處之廢水為強酸性(pH值1.85),嚴重影響河川水體品質。且業者曾因105年繞流排放,經環保機關要求裝設水質水量自動監測及連線傳輸設施系統(CWMS)感測器,違規排放時還特意將感測器抽離原位置,試圖規避查核,違規情節重大,業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35條、第36條第1項與第3項、第39條及刑法第190條之1第1項與第2項刑責規定,由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中。目前已查扣業者電腦相關帳冊等資料,相關人員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遭押禁見。

環保署表示,該業者位處二仁溪支流三爺溪重金屬銅高度污染區域,臺南市政府訂有「臺南市三爺溪加嚴放流水標準」,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以智慧督察方式,結合系統異常勾稽申報資料、樹脂縮時膠囊、智慧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等相關資訊,掌握可疑排放時段,在深達3.5公尺橋樑下,著青蛙裝涉水冒險於放流口延伸處與繞流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廢水重金屬銅超標高達近1,750倍、總鉻超標近850倍、鎳超標305倍、鉛超標8.73倍。

為打擊水污染犯罪,確保珍貴水體品質,環保署持續運用科學儀器及勾稽比對申報資料,督察水質污染,環保署呼籲事業應確實遵守法令規範,妥善處理廢水,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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