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三年行動計畫-河川污染減量計畫中重點工作「製革業、畜牧業及營建土石方堆棄置場廢水排放管制及暗管稽查計畫」九十三年一月至六月環保署查獲12家製革業、162家畜牧業、2 家營建土石方堆棄置場排放廢水不符放流水標準,並查獲30支偷排暗管。
環保署表示,全國列管製革業共有114家,每年產生化學需氧量約67,762公噸;台灣地區現在養豬隻約680萬頭,每天產生的有機污染量相當於1,700萬人的污染量。尤其是該二行業的放流水標準最近才合理調整放寬,如果業者仍不好好處理,將造成河川浩劫。
環保署於一月至六月整合、協助地方環保局執行稽查,其中製革業稽查263廠次,不合格者有12家次,不合格水質最高達12,700毫克/公升,是放流水標準100毫克/公升的127倍。養豬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由250放寬至600毫克/公升,九十三年一月至六月稽查4,838家次,不合格的有162家次,不合格水質最高達131,000毫克/公升,是放流水標準的218倍。營建土石方堆棄置場稽查440家次,不合格的有2家次。環保署說許多不合格業者毫無社會責任感,甚至完全不處理廢水,任意排放原廢水、污泥,嚴重危害環境,必須嚴格管制。
一月至六月環保署與地方環保局一共查獲三十支暗管,其中養豬業占二十支,電鍍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四支,其他化工業、製革業、土石採取業各查獲二支。這些業者都有廢水處理設備,卻不好好處理,偷埋暗管,利用稽查人力不足的空檔,偷排廢水,污染環境。
七月九日環保署配合高雄縣政府對鳳山溪上游正光皮革廠暗管執行拆除封管。該皮革廠經環保機關多次查核均未正常處理廢水,而且又無廢水排放,顯然有埋設暗管偷排的不法行為。經環保署、高雄縣環保局深入探查周圍溝渠,查獲該場埋設於道路下的暗管,以怪手等機具設備開挖拆除、封閉該暗管。業者也自認無法再投機排放,已自行關廠搬遷。
環保署表示政府投入大筆經費整治河川,少數業者不好好處理產生的廢水,任意排放不合格的廢水污染環境,違法行為令人十分唾棄。該署對這些刻意不守法的事業,絕對嚴格取締,處罰絕不手軟,否則對守法的業者無法交代,也對不起民眾的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