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最近應用一批具備無線上網功能的掌上型電腦(俗稱PDA),透過全球衛星定位和電子地圖資訊系統,當稽查人員鍵入列管清除廢棄物車輛的車牌號碼,或者搜尋某一半徑距離,範圍內所有正在運作的清除車輛,立即顯示在銀幕上,可以把清除廢棄物車輛的一舉一動,掌握得清清楚楚。
以後有害事業廢棄物所有的清運作業,清除車輛行進路線、停滯於何處、停滯時間,均可正確地標示出來,不論是即時資料,或是歷史軌跡資料,都全程記錄在環保署的內部資料庫之中。
有鑑於民國89年7月17日高屏溪上游旗山溪遭不法清除業者傾倒有機廢溶劑,造成大高雄地區居民停水事件。環保署規定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清除車輛,自94年4月1日起,應裝置即時全球定位系統(GPS)的對象包含: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清理機構清除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車輛機具,以及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或焚化爐灰渣之清除車輛機具。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與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於94年3月中旬,利用PDA內建的手持式遠端查詢系統,共抽查6部清除車輛,實際攔檢車輛進行稽查。其中有1部清除車輛,從仁武-大寮-林園一直循軌跡跟蹤,最後在林園工業區石化一路攔檢稽查,稽查結果該清除車輛符合規範。另有1部清除車輛,原先從鳳山市鳳仁路某工廠,清除10公噸一般污泥(代號D-0901),行經岡山鎮介壽路時,由稽查人員循軌跡攔檢稽查,發現該清除車輛有滲出水滴漏污染地面情形,當場依法告發。
環保署表示,稽查人員使用PDA行動裝置在外面巡查時,可隨時連線上網,直接追蹤特定清除車輛,有效提高稽查的便利性與時效性,增加現場稽查的機動性。而且,列管清除車輛的行經路線軌跡,都被保存備查,若發現有異常情形,稽查人員隨時進行追查。環保署併呼籲清除事業廢棄物的業者,務必遵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