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杜皮革毛皮整製業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環保署在中部地區鎖定60家毛皮整製業者訂定專案稽查計畫,94年共計稽查479件次,查獲29件違反環保法令告發案件,環保署表示,針對業者違反環保法令規定部分,均已交由縣(市)政府完成處分,大多數的業者也都能在限期內完成改善,僅餘2家因尚在限期改善中,將持續督促業者至污染改善止。
環保署說,中部地區的毛皮整製業多屬於中小型企業,為了督促業者加強污染防制(治)工作,防杜污染情事發生,該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在94年初特別規劃訂定「中部地區皮革毛皮整製業別專案稽查計畫」,鎖定60家業者列入重點稽查管制對象,經過1年勤查管制共稽查479件次,查獲29件違反環保法令案件,其中以彰化縣10件及雲林縣7件較高,且有1家業者因違法情節嚴重遭函送地檢署偵辦,而業者違規情形包括空氣惡臭污染、違規操作、未妥善處理廢水、廢棄物未妥善清理等,在經告發處分罰款及限期改善後,多數業者都能配合完成改善作業,目前僅2家業者因尚在改善期限中,屆時該署將複查督促業者確實完成改善。
環保署指出,皮革毛皮整製業在鞣製製程中會將原料浸泡於鉻鞣劑中,利用三價鉻離子使生皮轉化成穩定不會腐壞的物質,所以常造成下腳料及廢水中含有鉻離子成分,依稽查經驗,此類廢棄物所含重金屬鉻成分常會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之管制值5毫克/公升以上,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依該署95年1月3日新修正發布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已將原規定皮革削邊皮、皮粉等事業廢棄物應先經蒸製皮革粉回收中間處理之規定刪除,該署再次呼籲業者仍應確實依照規定妥善處理該等事業廢棄物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