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月18日環保署接獲民眾陳情,立即派員會同前往查察,於桃園縣大溪鎮復興里百吉國小旁發現堆置數堆廢土,經詳細查察部分廢土疑似混雜焚化爐之底渣,經查該址位於湳仔溝整治二期工程旁,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發包之工程,由廣鑫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惟現場施工單位否認該廢土為其所有。
本月20日環保署再次派員前往查處,於「石門水庫集水區湳仔溝整治第二期工程」5K+700處,發現遭棄置掩埋處理營建廢棄物及金紙燃燒後之灰燼,本案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從事棄置掩埋處理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並涉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該署並已當場採樣。
為確保台北縣、桃園縣民眾用水之安全,並確認該疑似焚化爐底渣之廢土係屬一般或有害廢棄物,環保署已分別於18日及20日當場採樣送驗,檢驗項目包括PH值、戴奧辛及重金屬(汞、鉛、鎘、鉻、砷、鋅),將依檢驗結果辦理,並移請環保警察隊邀相關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環保署表示,對於本案將持續查察相關事證資料,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將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