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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有效出擊 減輕南市鹽水溪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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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7-10-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嘉南大圳為鹽水溪支流,原主要功能為農田水利灌溉排放渠道。但因時代變遷,此項功能已逐漸喪失。取而代之的是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大量排入。大圳承受本已嚴重污染之鹽水溪水流,而流入台南市後,更因位於該市安南區和順工業區內工廠廢水直接排入,造成水質急遽惡化。

有鑑於此,環保署自94年起為配合鹽水溪流域污染防治,即將廢水排入該大圳之高污染事業(電鍍業、金屬表面處理業)列為重點督察稽查管制對象,積極稽查取締管制工作,該署南區督察大隊自本(97)年1月至9月計稽查203廠次,查獲違反環保法規告發57廠,勒令停工5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移送法辦2廠。在該署積極的管制下,水質污染情形正逐步的減輕與改善。

環保署表示,為消弭污染,該署業已針對鹽水溪訂定有專案稽查計畫,且與台南市政府及檢警配合,以有效打擊環保犯罪。該署呼籲事業單位應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不容許有偷排廢水、非法棄置等行為;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單位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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