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延續90年、91年及92年加油站進行污染潛勢調查,環保署歷年來共累計調查加油站1371站,共列管45站,其中11站已解除列管,其餘正進行污染改善中。環保署自95年4月起針對82-86年設立之400座加油站進行調查,截至3月上旬之調查結果顯示有11座加油站土壤超過管制標準,超過管制標準之項目主要為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環保署並己於96年3月15日召集相關專家學者及環保局審查檢測資料,並請環保局儘速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進行後續管制作業。
環保署將要求各相關縣市環保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規定,要求各加油站業者限期改善,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之規定公告為控制場址,督促業者積極改善。
環保署將繼續針對尚未完成調查之約1200站加油站分批逐年陸續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調查,以完成全國加油站之普查工作,以確保民眾健康及環境安全。另環保署為徹底杜絕加油站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於去(95)年7月4日已修正發布「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希藉加強業者之自我管理,由前端管理達到汙染預防之效果,避免發生土壤或地下水之污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