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全民推動永續發展,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自去(93)年起,辦理國家永續發展獎之評審及表揚作業,並由行政院院長兼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親自頒獎表揚。
本(94)年國家永續發展獎係第2年舉行,「國家永續發展獎」包括:永續社區獎、永續教育獎、永續企業獎、永續社團獎及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執行獎等5大類。國家永續發展獎之評審包括書面初審及實地複審二程序,實地複審之評審委員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委員、諮詢委員及工作分組委員等組成,自4月上旬至5月中旬約一個月時間,全國北中南東30餘單位實地現場考評後,評選出績優單位進行獎表揚。永續社區獎包括嘉義縣民雄鄉三興社區等3社區、永續教育獎包括宜蘭縣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小學等3學校、永續企業獎包括聯華電子公司等3家公司、永續社團獎包括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3個團體、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執行績優獎包括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所推動之廚餘回收及利用計畫等3單位,合計15單位將接受表揚。
94年「國家永續發展」獎之頒獎典禮定於本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行政院大禮堂舉行,行政院謝院長將親自頒獎表揚受獎單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