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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稽查中部20場養豬業廢棄物清理情形60%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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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鑑於近來國內陸續發生多起斃死豬流入市面情形,環保署為督促業者妥善處理豬糞尿及斃死豬,今年8月間在中部地區篩選了20家大型養豬場、清除處理機構及再利用業者進行稽查,結果不合格率高達百分之60,該署所稽查的20場中共有12家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遭告發處分,顯見畜牧業的廢棄物流向處理仍有待加強改善,環保署表示,針對違規的業者除了會繼續追蹤督促業者改善外,也將持續進行稽查,以減低環境污染並維護民眾健康。

環保署說明,為了遏止畜牧養豬業者將豬糞尿及污泥等事業廢棄物,未經處理就任意棄置或排入河川,今年7月1日起已將應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的規範門檻下修至飼養3千頭以上,或應申請廢水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10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養豬業者。經查核業者申報廢棄物情形,仍然發現從產出、清除到處理廠或再利用的申報資料常有異常情形,本次在中部地區篩選了20家業者進場稽查結果,就有12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告發處分,違規項目包括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雖上網但短漏報、廢棄物流向紀錄不清,貯存不符規定造成污染,或未取得再利用廢棄物許可等事項,將依法處分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遭續處罰。

環保署指出,藉由要求事業須上網申報廢棄物貯存、清理情形的法令規範及勾稽業者與清除、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業者之申報數量關係的查核手段,已能完全掌握廢棄物的流向,再交由稽查人員鎖定勾稽有異常的業者進行稽查管制,已大幅提昇了稽查效率,環保署特別呼籲所有事業及清除處理與再利用等機構,應確實遵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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