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修正「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草案,修訂量販店及超級市場101年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減量率目標為40%;自102年起,集中品項規定蛋、蔬果及糕點麵包等三大類商品的石化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減量率應達80%,整體減量率希望達到46.5%。
為節約自然資源,逐年減少以石油等耗竭性資源製成的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的使用量,環保署於96年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量販店及超級市場自96年7月起逐年減少包裝蔬果、肉品、水產、蛋類、糕點麵包等產品的塑膠容器使用量,減量率目標第1年及第2年減量率應分別達15%及25%。之後歷經3次修正,99及100年之減量率目標為27.5%及35%。
環保署表示,減量措施實施後,96年7月至99年底共計減少2,300公噸石化塑膠容器,99年平均減量率達到33%,共減少885公噸石化塑膠包裝。其中蛋及糕點麵包類塑膠包裝減量率分別達到84%及69%;另統計不包裝所減少之包裝個數有97%來自蔬果類商品,加強蔬果類商品包裝減量符合源頭減量精神。因此,該署規劃自102年起集中管制品項,引導業者優先加強蔬果、蛋及糕點麵包三大類產品進行包裝減量,並簡化減量計畫及成果提報作業,如無法達到所訂之減量率目標,再從其他類別的商品減少相同個數的包裝,以符合減量率規定。
有關本次預告的相關資料如附件,並詳載於該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該署將於近期舉辦公聽會,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及建議。
附件:「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預告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