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未規定價差優惠時
假設;甲產品有綠色環保標章,乙產品有綠色環保標章,丙產品無綠色環保標章。底價100元/單位
1.狀況一(十二條之一)
甲投標;110元/單位,丙投標80元/單位。
答:應為丙得標,因甲未進底價 。
2.狀況二(十二條之一)
甲投標;110元/單位,乙投標;100元/單位,丙投標80元/單位。
答:乙有減價一次機會,如減至80元,則乙得標,若超過80元,則丙得標。
3.狀況三(十三條)
甲投標;100元/單位,乙投標;95元/單位,丙投標80元/單位。
答:乙有減價一次機會,如減至80元,則乙得標,若超過80元,則甲有減價一次機會,如減至80元,則甲得標,若超過80元,則丙得標。
二、 規定價差優惠且價差優惠為10%時
假設甲產品有綠色環保標章,乙產品有綠色環保標章,丙產品無綠色環保標章。底價100元/單位。
1. 狀況一(十二條之二)
甲投標;110元/單位,丙投標80元/單位。
答:應為丙得標,因甲未進底價。
2. 狀況二(十二條之二)
甲投標110元,乙投標87元,丙投標80元。
答:應為乙以87元得標,因乙已進入價差優惠比率(88元)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