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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推動學校回收廢乾電池評比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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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7-08-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辦理「96學年度加強辦理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績效考核計畫」學校評比結果出爐,各競賽組別(總量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別由桃園縣私立新興高中、澎湖縣小門國小、澎湖縣將澳國中、台北縣能仁家商、高雄縣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奪冠。

環保署表示,本學年度廢乾電池回收競賽評比期間自96年9月至97年5月底止,總計回收廢乾電池達570公噸,參與學校的廢乾電池回收量約佔同期的全國廢乾電池回收量的16%,成效良好。統計參加評比之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校共計2,304所,評選221所績優學校,且以廢乾電池回收總量評鑑績效優良的前50所學校,及以學校平均每人每月廢乾電池回收量評鑑績效優良的前15所國小、5所國中、3所高中(職)及3所大專院校,另將獲頒20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團體獎勵金,環保署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公開頒發獎金及獎狀,以表揚及肯定他們在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上的努力。

本學年度考核績效優良的學校分別為:在「回收總量組」部分,第一名桃園縣私立新興高中、第二名台北縣復興商工、第三名桃園縣啟英高中;另「國小平均量組」第一名澎湖縣小門小學、第二名澎湖縣文光國小、第三名南投縣神木國小;「國中平均量組」第一名澎湖縣將澳國中、第二名澎湖縣七美國中、第三名桃園縣新興高中附設國中部;「高中職平均量組」第一名台北縣能仁家商、第二名台北市喬治工商、第三名台南市慈幼工商;「大專平均量組」第一名高雄縣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第二名高雄縣高苑科技大學、第三名嘉義縣吳鳳技術學院。得獎名單已刊登在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

環保署表示,乾電池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各類的乾電池被廣泛地運用日常生活中,由於乾電池可能含有微量鉛、汞和鎘等有害重金屬,在使用後必須加以妥善回收處理,以避免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所以環保署早在88年11月已將各類的廢乾電池都列為公告應回收的項目;根據環保署的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近三年廢乾電池回收率平均超過30%,已達成歐盟會員國2012年回收率25%之目標,為了讓廢乾電池的回收觀念及習慣深植人心,也維持回收成果的穩定成長,該署近年來透過各種方式宣導廢乾電池回收,其中一項就是結合學校,經由學校的教育宣導,將廢乾電池回收觀念融入基礎教育中,讓學生熟悉廢乾電池的回收方式及回收管道,養成隨手回收的好習慣,進而將這個好習慣帶回家庭,落實在日常生活中。

環保署呼籲,資源回收工作是維護環境永續重要的一環,民眾家中如有使用完畢的廢乾電池,可交由社區、學校或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回收設施的販售通路及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不要隨意棄置,如需廢乾電池回收相關資訊,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連線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績優學校照片:http://recycle.epa.gov.tw/epa/front/news2.ashx?sno=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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