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乾電池組成份中含有污染物質,其中重金屬最具毒性,因其在環境中移動性小,殘留性高,且容易經由生物鏈儲存累積,若不回收處理,易危害環境影響健康。因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七十九年八月起首先公告實施含水銀的廢乾電池需進行回收,又於八十七年三月公告回收鎳鎘廢乾電池,並公告自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根據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去﹝九十﹞年我國共用掉九、三三八公噸的乾電池,換算成三號電池每人每月約使用二個,但其回收量僅五八五公噸。為此,該署與教育部、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共同推動「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計畫」積極教育宣導回收觀念。
環保署為有效提昇廢乾電池回收率,自今年三月起提高了回收廢乾電池補貼費的經濟誘因,更早自九十年八月起即規定,必須回收廢乾電池的門市部逆向回收點,由原來之四大行業別擴大至七大行業別(包含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超級市場業、連鎖式經營便利商店業、連鎖式經營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及攝影器材零售業),現回收點己達約一萬七千點,同時責成縣市清潔隊及回收商加強廢乾電池回收。但因一般民眾仍未瞭解該規定,並善加利用此一回收管道,使回收體系功能尚未完全發揮。
為了從學校紮根,自本(六)月起環保署將依與教育部訂定的「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與教育部、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共同合作推動「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計畫」,積極教育宣導回收觀念,使國中、小學學生從小建立並養成回收觀念及隨手回收習慣。同時提醒學生及家長們除了可經由學校進行回收外,亦宣達如何利用七大行業回收體系隨手、隨時做回收。
「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計畫」實施期程及項目大致為(一)自本(六)月起徵求全國四百所國民中、小學為示範學校,自發性配合「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並提出申請。(二)七、八月準備期,縣市教育局先依各校提報的經費需求及學生人數規模對計畫書進行初核,再由環保署複審並辦理專案補助撥款作業,補助金額為三至四萬元,另預估回收電池變賣所得各校約可獲得一萬元。該署將於今年八月起將分區舉辦八場說明會,使各校得以順利執行計畫,且統一製作廢乾電池回收筒、宣導摺頁、海報及宣導教材「廢乾電池回收教案」光碟片分送參與計畫學校,以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中六大議題之一│環境教育」,供老師們做為教學活動的重要參考資料並加強宣導。(三)各校於今年九月一日起開始執行該計畫,透過廢乾電池回收活動及競賽等項目,並以「廢乾電池回收家長聯絡單」配合教師教案及活動使用,向學童與家長加強宣導廢乾電池回收觀念,使每位學生及其家庭成員都能了解廢乾電池資源回收的重要性,預計明年二月底執行完畢並提報成果報告。(四)明年三月環保署將與教育部合辦績優學校評鑑考核,依各校實際執行成果考核成績優良者另外再給予獎勵。
環保署預期該計畫目標為半年內將可回收廢乾電池四百公噸,回收率較去年一年增加百分之六十八,並將依今年第一階段示範計畫執行成果,於明年第二階段持續擴大辦理。主要目的在透過教育體系知識傳承的力量,教導國民中小學生正確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將廢乾電池回收落實於日常生活習慣中,達到隨手回收(廢乾電池)的環保教育目標,進而將良好回收習慣帶入家庭、影響社區民眾,深植社會每一個角落,以邁向全民回收、資源永續利用的循環型社會的先進國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