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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斯號」貨輪油貨移除工作開始,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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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5-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二日提供

國人關注的「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污染案件,在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全力投入下,九日開始抽除船艙內存油,預計十二日起開始抽除船內礦砂,船身解體後將移至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處海拋,全部工作預計八十個工作天完成,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工作現場視察作業情形。

「阿瑪斯號」貨輪自元月中旬在墾丁近海擱淺,油污污染龍坑地區海岸,環保署及相關單位二月九日即在墾丁成立緊急應變中心,經國軍八軍團及當地民眾全力投入清除工作,岸際污染情形已大致清除完成;惟船上存油及礦砂部分,一直受到當地海象不良影響,遲遲無法清除,環保署及相關部會擔心颱風季節來臨後,將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環保署長郝龍斌表示,依據分工原則,交通部已督導船東委託南豐海事工程公司及新加坡Semco Salvage & Marine公司進行油、貨移除作業,新加坡籍「Salvana」多功能工作船在五月四日上午六時五十四分抵達高雄港,經過整備補給作業後,立即前往「阿瑪斯號」貨輪現場,並派遣潛水人員進入船體勘查,經與應變小組成員討論細部計畫後,已完成前置準備工作。

郝龍斌說,抽油工作五月九日已經展開,預計五月二十七日抽除完畢;礦砂訂於五月十二日開始抽除,預計六月六日完成,全部作業(含船體移除)將在八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船上存油抽除後,將由「Salvana」號工作船載往新加坡處理,礦砂及船體將由南豐海事工程公司移往船體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深約一、一00至一、二00公尺處進行海拋作業。對於油、貨及船體移除作業,緊急應變小組除了要求該公司確實執行污染防制措施外,環保署同時請海巡署第六岸巡總隊、海巡署第十四海巡隊及空中警察隊同時進行陸、海、空三方監控,以確保作業期間人員安全及污染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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