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廢汽、機車報廢回收,可以領取回收獎勵金喔!
環保署表示,許多民眾在車輛不堪使用時,常隨意將車輛棄置路邊,放棄申領回收獎勵金的權利,還占用道路、影響交通安全。
該署指出,民眾只要記得,透過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業,並將廢棄不再使用車體交由合法廢車回收業者回收、另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即可向該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
為清除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維護環境清潔及用路人權益,環保署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全國各縣市環保機關、警察機關查報張貼廢棄車輛約計5萬輛,經張貼起7日,車主未清理,由環保機關拖吊至保管場存放,則高達1萬9千餘輛。倘經公告1個月無人認領者,則依廢棄物清除,恐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此外,環保署呼籲,民眾若發現路邊棄置廢棄車輛,或以廢車充作廣告物刊載、廢車改裝舊衣回收車等占用道路上,您可將廢車車牌、廠牌、顏色、車型及所在地址抄下,電洽各縣市環保機關辦理,或向該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