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政府機關九十一年度綠色採購總金額高達廿六˙五億元,就指定採購項目而言,環保產品平均採購比例為百分之六五˙六,超過行政院核定目標百分之五十。廠商申請使用環保標章的產品數量更大幅成長為往年四倍,為將來降低環境保護產品價格,鼓勵綠色消費奠下良好基礎。而政府也希望九十二年綠色採購總金額能夠成長一倍,達到新台幣五十億元。
依據八十九年「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結論,為逐年提高環保產品採購目標比率,擴大市場,暢通管道,行政院於九十年核定「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經半年試辦後於九十一年正式實施。實施機關包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及台北市、高雄市、各縣市暨所屬單位,九十一年指定採購項目,包括辦公室自動化用紙、紙製文具、書寫用紙、電腦設備、印表機用碳粉匣、冰箱及冷氣機等項目中獲得認可的環保產品,目標為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依據九十一年度全年採購金額統計,在行政院卅六個部會中達到預期目標百分之五十者共廿九個,綠色採購平均為百分之六六˙○四,綠色採購金額十七˙七億元。在廿五個縣市(包含台北市、高雄市)中,共廿三個縣市達到標準,總平均為百分之六四˙九八,綠色採購金額八˙八億元。以上合計九十一年政府機關(包括部會及縣市政府)指定項目綠色採購總金額為新台幣廿六˙五億元,佔指定項目總採購金額四十三˙四億元的百分之六五˙六,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預定目標。
九十一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能夠順利達成預定目標應歸功於各機關積極辦理綠色採購研習會、宣導綠色採購觀念,並依據「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的「價差優惠」條款優先採購環保產品。許多機關在首長積極要求下特別自行成立機關綠色採購推動小組,規定凡屬指定採購項目者非經核准必須優先採購經認可的環境保護產品。
分析本方案推動所遭遇主要困難為方案推動之初,部份機關對再生紙的認知有偏差,使用再生紙製品的意願不高,以致辦公室文具紙張用品購買率偏低,有待加強宣導改善;此外,環保標章電腦、電器等產品在方案實施之初,合格產品家數不多,選擇性過少,也導致購買率不高。不過,該方案正式實施半年後,申請環保標章獲准的家數已大幅成長,並且家數仍在增加中,明顯提高機關購買意願,也充分顯示政府推動綠色採購的成效。
環保署說:為鼓勵廠商生產綠色產品,並有利政府機關優先購買,立法委員主動建議於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中納入綠色採購條款,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立法推動綠色採購的國家。此條款允許政府機關在不超過百分之十的價差優惠下,得優先採購具「低污染、可回收、再生材質、省資源」特性的環保標章產品。環保署為全力推動此一政策,協助政府採購人員瞭解綠色採購相關法令及程序,以提高綠色採購成效,因此特別密集辦理政府機關採購相關人員的研習訓練近百場,研習人次已近萬人。
此外,為方便機關選購環保標章產品,環保署也設置環保標章專線電話、網站以及發行「綠色消費指南」,以提供充份的產品資訊供採購人員查詢。(專線電話為0800-269-945;網址為www.epa.gov.tw/greenmark)
環保署表示:行政院核定的「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希望藉由政府龐大的採購力量,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的綠色產品。透過市場機制的方式,不僅可直接獲得環境保護的效益,亦可鼓勵廠商生產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產品,以達到全民綠色消費模式。
自西元一九九二年的地球高峰會議正式提出「永續發展」的主題以來,綠色消費即被視為是達成全球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工作。在二00二年南非舉行的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議行動計畫中,更強調「各國政府應推行能鼓勵發展與推廣無害環境之產品和服務的公共採購政策」,由於各國的政府採購佔其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例,皆居各國採購團體的首位,就代表已發開國家的OECD而言,公共採購即佔其GDP的百分之九至二十五。因此只要政府機關改變採購模式,納入環境準則,立即會對企業界的供應商產生影響,能夠帶動並擴大綠色產品的市場,因而政府綠色採購對於綠色消費具有火車頭的引領作用。
環保署強調:「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自九十一年正式實施後,有效擴大環境保護產品市場規模,增加環境保護產品種類,不僅國內廠商,許多國外知名的大公司也紛紛加入生產環保標章產品行列。為延續擴大機關綠色採購成果,行政院核定九十二年指定採購項目將較前一年增加黑白影印機、傳真機、筆記型電腦、洗衣機、微波爐、除濕機、照明設備等項目,並為配合節約用水政策,也特別將環保標章二段式省水馬桶列為指定採購項目,希望採購總金額能夠成長一倍,達到新台幣五十億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