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民眾密報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配合臺南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10個月監控,於105年6月21日發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結合環保署事業廢棄物即時監控平台掌控清除車輛軌跡,並以小型無人空拍機,掌握業者現場作業情形,查獲臺南市麻豆區某土資場將未妥善處理之事業廢棄物混拌土石販售,同時處理機構涉及申報不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第48條刑責規定,臺南地檢署於105年8月31日起訴負責人等4人。
環保署表示,本案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民眾檢舉土資場附近制高點長期埋伏監控蒐證,並配合該署事業廢棄物清除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清除車輛GPS軌跡異常,鎖定嘉義縣⃝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期與臺南市永康區⃝鋁股份有限公司,將未經妥善處理之鋁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該處混拌處理。
本案經過10個月的監控,於本(105)年6月21日發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共動員33人兵分5路,分別對⃝鋁股份有限公司、⃝益汽車貨運有限公司、⃝輝工程有限公司(土資場)及事業負責人住居所同步搜索。當日現場監控⃝益公司之清除車輛292-⃝⃝車行軌跡,確定該車輛由處理機構載運不明太空包前往土資場傾倒時,隨即展開同步查緝行動。現場查獲土資場正從事鋁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加水攪拌作業,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非法處理罪;另查獲⃝鋁股公司其製程區搖擺篩選機、預磨機、輸送帶等製程設備,佈滿灰塵及雜物,顯已久未操作,現場僅輸送帶可正常運作,該公司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內容處理廢棄物,且其收受廢棄物申報貯存量及產品庫存量,經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逐包清點與實際數量嚴重不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第48條刑責規定。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於7月18日停止⃝鋁公司收受廢棄物及處理行為,另該公司所提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展延申請,經審查其製程、產品認定及去化問題仍有疑慮,也予以駁回。
環保署強調,取締非法清除及處理業者,防杜環境遭受破壞,是現階段環境執法重要工作,如涉及非法棄置,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規定,將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來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通過後更可罰金3000萬元。環保署近年來推動結合司法機關的檢警環三方聯合查緝行動將持續進行,並會通力合作,對非法環保犯罪集團展開強力稽查,呼籲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環保署也籲請民眾勇於檢舉,善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守護臺灣美麗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