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滾動讓車輛奔馳,為車輛帶來了十足的便利性,臺灣每年約產生14萬公噸廢輪胎,汰換下來的廢輪胎,要如何回收呢?目前國內廢輪胎回收管道依產生源不同分為兩類,一般民眾或機車行、腳踏車行產生的廢輪胎屬一般廢棄物,可交地方清潔隊或依指定方式清除;輪胎行及汽車維修業屬法定公告指定事業,須自行或委託清除。環保署資源回收網已公開全國廢輪胎回收處理量能即時資訊,暢通廢輪胎的回收處理管道。
回收的廢輪胎送至處理廠破碎處理後,可分選出膠片、膠粉及鋼絲等,膠片可替代煤炭作為輔助燃料或者是熱裂解成油及碳黑,磨成的膠粉可製成再生原料,添加於再生膠、隔音材料、緩衝地墊及橡膠製品等,還可應用於橡膠瀝青道路及做成潛水衣,透過處理及再利用程序,賦予廢棄輪胎再生價值,創造綠色循環經濟。
環保署表示,廢輪胎因其在自然環境中不易分解,任意棄置將造成環境污染,環保署積極做好回收工作,現有13家處理業者,108年1~11月回收量已達13.3萬公噸,回收率93.3%,回收處理管道暢通,並推動多元去化管道,廢輪胎再生料再利用量超過1年12萬公噸。另為提升多元再利用技術及高值化應用,與產、學界合作開發連續式廢輪胎解鏈再生技術,所產出的再生橡膠品質佳,可循環應用於各式橡膠製品,未來將鏈結實廠應用量產,拓展多元處理技術及提高再利用價值,創造更多綠色商機,提高循環經濟產值與規模。
環保署呼籲,大家做好廢輪胎妥善回收處理工作,可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更可讓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環保署設有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及資源回收網站(https://recycle.epa.gov.tw),提供民眾諮詢及查詢回收處理相關問題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