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空氣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申請電子網路化,將自97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屆時業者透過網路可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的申請、變更或展延,預估將有8,000餘家公私場所受惠。
環保署表示,為達預防污染於未然,環保署公告指定應申請空氣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對象,要求應提具規定文件向環保局申請,通過後始得設置、變更及操作。空氣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申請電子網路化實施後,業者可隨時查詢並複製申請資料,無需重新鍵製,簡化文書處理時間。同時該系統亦提供初步檢視資料及協助掌握審查進度的功能,並與本署空水廢毒管理資訊系統結合,提供業者更多資訊查詢管道,達成便民化之目的。
本項便民措施將採二批次實施,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第一類固定污染源屬第一批,將自97年7月1日起實施,預計有1,126張許可證將於第一批次中提出申請;另屬指定公告之第二類固定污染源,將自98年1月1日起實施,預計有10,116張許可證將於第二批次中提出申請;其申請類別則包含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申請、變更、異動或展延作業。
環保署為輔導業者瞭解電子網路化申請作業流程及系統操作方式,已提供電子網路化申請系統測試網站,並提供申請作業流程及操作方式說明,申請業者可逕行下載相關資料,網址為http://airwww3.epa.gov.tw/login.asp,測試帳號為test1234,測試密碼為test1234。在97年7月1日正式上路前,環保署及各審核機關將辦理約10場次以上宣導說明會。環保署呼籲業者可事先至測試網站測試,並參加宣導說明會,即早熟悉操作及各項申辦流程,依規定辦理電子網路化申請,節省文書處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