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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仁溪非法熔煉業之拆除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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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6-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二仁溪於七十六年間,因水中銅含量偏高,曾發生綠牡蠣事件,經政策上禁止廢五金進口,及強力稽查違章地下熔煉工廠,熔煉業大幅減少,河川中重金屬銅含量已獲改善,然而,下游廢五金熔煉業,依舊為二仁溪的主要污染問題,除造成當地之空氣及廢水污染,同時其任意棄置之廢棄物及傾倒在河川之金屬灰碴,長期累積,將造成呼吸、肌肉神經之危害,另因違章廢五金熔煉業四處流竄,造成之重金屬污染,對河川水質及附近海域生態亦影響嚴重,此外,當地民眾並經常向環保機關陳情,造成地方政府相當之壓力。

為徹底解決危害民眾健康之問題,本署自八十九年七月起,偕同台南縣市及高雄縣政府,正式宣告拆除二仁溪非法熔煉業之決心,除於八十九年七月、九月及十月陸續發布新聞稿,宣示取締不法業者,並多次於公聽會、數十次之立法委員詢答、及多次熔煉業者之情陳中,明確表示九十年六月底將拆除完畢之決心。截至目前為止,拆除計畫已持續進行近一年,此間並已提供業者充份之時間,得以進行拆遷或轉業之工作,不致對業者造成太大之衝擊。

非法熔煉業依法應予拆除,以維護當地民眾之健康及水體之清潔,惟為考量其員工之生計,使計畫之推動更加順利,本署除於八十九年十月六日之公聽會,建請工業局儘速對於該溪沿岸之非法熔煉加以輔導,考量設置工業區集中管理之可能性以外,並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及九十年五月九日,二度發函經濟部工業局,建請基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立場予以協助,工業局亦表明願意協助之立場。

雖經相關部會之協助辦理,但大部分之業者仍持觀望之態度,希望透過各種管道,暫緩拆除工作之進行。然非法熔煉業之污染影響甚鉅,當地廣大之居民對本次之拆除工作亦抱持相當大之期待,有鑑於此,各級政府宣示管制決心不變,環保署基於清除污染源之精神,協調跨二仁溪之縣市政府,採取一致步驟,並同時執行拆除工作,希望藉由本工作之成果,早日還二仁溪乾淨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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