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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積極協助高雄縣政府查核大發工業區工廠 大寮鄉空氣品質已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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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1-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針對近日民眾持續關心環保署對於大發工業區不明氣體污染事件處理情形,環保署表示,97年12月潮寮國中及國小發生異味污染後,環保署基於中央主管機關督導地方環保機關辦理環保事務之立場,積極協助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污染源查證工作。

在環保機關密集查證監控以來,已有污染源採行改善措施,依設置於潮寮國小之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數據顯示,97年12月上中旬,二氧化硫(SO2)日平均濃度約為17.0ppb,97年12月下旬至98年1月上旬,SO2日平均濃度已大幅降至8.4ppb,以紅外線監測儀(FTIR)監測聯合污水廠周界空氣污染物結果顯示,原本檢測出之多種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已檢測不到,潮寮國中FTIR監測數據顯示,異丁醇、對二甲苯等成分已檢測不到,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及甲苯等成分濃度亦大幅降低,另據訪談當地居民表示,近日空氣品質已有改善。

環保署表示,由於大發工業區內外廠家使用有機溶劑項目眾多且頗為廣泛,污染源查證工作需縝密周延。本次大發工業區發生不明氣體污染事件,至98年1月10日,環保機關共執行283件次稽查,動員之稽查人力高過1,200人次、運用紅外線監測儀(FTIR)監測學校及污染源空氣污染之筆數超過9,400筆,採集污染源排放之廢氣及學校空氣樣品53件,執行工廠評鑑5家次,並針對其中22件次違反環保規定之情形,予以告處分。

經過環保機關連日來嚴密稽查,大發廢棄物處理廠業更換已失效的活性碳處理設備,長春樹脂大部分製程停工改善、聯仕電子也自行停工改善、台灣史都特則自行改善臭味處理設施,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並強化曝氣池密閉設施及各項臭味來源改善,另外,大發廢棄物處理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多項規定,環保署業函請高雄縣環保局命其停工改善,後續將由高雄縣環保局依該廠改善情形經評鑑後,准其復工。

目前環保機關仍於潮寮國中運用紅外線監測儀(FTIR) ,持續監控校區空氣中之污染物、環保機關人員也持續進行大發工業區工廠稽查作業,包括檢測其污染物排放濃度是否超過排放標準,並查核其相關操作紀錄及報表是否違法等,將可把易被嗅覺感知之異味污染物及無味道但有毒性之污染物排放情形,都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已有明顯改善。未來環保機關將依據98年1月8日與大寮鄉民達成之協議,成立大發工業區監督委員會及工業區設立之空氣品質監測站,積極監控污染源及環境與空氣品質,維護大寮地區民眾的潔淨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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