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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進口國外低污染使用中汽油汽車進口地區、廠牌、車型、車型年、抽驗比率、逐車檢測方式及適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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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0-09-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由於景氣復甦加上美金貶值,今年自國外進口使用中車輛數量激增,截至6月底止達3,220輛,是去年整年進口數量的80 %,更是過去五年國外使用過車輛平均年進口量的1.4倍。環保署為替空氣品質把關及有效利用現有檢驗測定機構測試容量,因此依據99年1月至100年6月進口國外使用中車輛測試結果,選定部分低污染車型(詳如附表),公告其準用「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第4條至第6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並簡化該等車輛檢測項目,以達簡政便民目標。

環保署表示,本次公告之低污染車型,係以99年1月至100年6月自國外進口使用中車輛,其初測不合格率低於1.5%、複測無不合格且測試輛數達30輛以上為門檻值來進行篩選。而公告其可辦理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並簡化檢測項目,將可引導業者進口這些低污染車型,而取代部分高污染車型。該署亦呼籲民眾如擬購買國外進口使用中車輛,可參考此次公告的車型名單,以共同維護國內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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