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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查獲假的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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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環保署近日接受檢舉,查獲市面上「蟑速滅」及「伏蟑精靈」產品(如圖)並未經環保署核准,屬偽造環境用藥。該產品標示所列公司行號、地址及電話均以不實資料為掩護,直接向飯店、餐廳銷售或施藥,環保署除聯合地方環保局全力追查外,為防止該類假環境用藥流竄,環保署特別呼籲飯店或餐廳之公共場所,應委託有地方政府核發許可執照之病媒防治業施藥,不要購買該類假環藥,並請查明推銷施藥者,有否許可執照,以免受騙並影響消費者餐飲衛生之權益,同時提醒民眾不要購買及使用該等產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及污染環境。

環保署表示,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殺蟑螂、螞蟻、蚊子、蒼蠅用藥,均屬於環保署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範圍;業者製造、加工或輸入該藥品,依規定都須先向環保署申請查驗登記,經審查確認安全無虞具有防治效果,核發許可證後,才能上市。未經環保署核准擅自製造、加工或輸入的,即屬偽造環境用藥,也就是品質安全沒有保障的假環境用藥,民眾切勿使用,以免危害自身的安全。

環保署指出,為方便民眾查詢合格之環境用藥,及避免民眾誤用偽造環境用藥,該署已將所有經核准之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建置於網路查詢系統(http://ww2.epa.gov.tw/posn/),民眾只要上網查詢即可知道自己選購使用之環境用藥是否屬偽造環境用藥。

環保署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加工或輸入偽造、禁用環藥者,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因而致人於死的話,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致重傷或傷害的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明明知道是偽、禁用環藥,還批發販賣的話,一併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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