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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列管南部地區集塵灰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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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8-03-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去年南部地區查獲多起不法之徒以偽造證件承租閒置廠房非法掩埋及堆置集塵灰情事,為遏阻不法業者之僥倖心態,且督促事業妥善處理,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本(98)年度將持續加強列管南部地區產出大量集塵灰之事業,以保護國人居住環境品質。

環保署表示去(97)年間針對南部地區產生集塵灰的事業訂定「南部地區列管事業廢棄物集塵灰管制稽查督察計畫」,針對電爐製鋼、鉛鎳汞銅二次熔煉、鉛二次熔煉、鋁二級冶煉所產生之集塵灰或污泥,及產生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工廠進行全面清查,共計稽查369廠次,告發40件,已有效督促業者確實上網申報,並妥善貯存、清除、處理產出之事業廢棄物。

今(98)年度將續加強督促工廠各項污染防制工作,再次訂定「南部地區列管事業集塵灰及煉鋁爐渣管制稽查督察計畫」,稽查重點包括,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粉塵粒狀污染物逸散情形、集塵灰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理是否符合規定及是否確實上網申報等。

南區督察大隊強調,倘業者未妥善處理或任意棄置將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除將加強列管稽查外,並籲請業者善盡企業責任,妥善操作污染防制設施,並誠實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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