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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宣導垃圾強制分類,台中市舉辦「環保超人總動員、垃圾分類好OK」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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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為提醒民眾落實配合「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今(94)年1月4日(星期二)台中市政府於市府中庭盛大舉行「環保超人總動員、垃圾分類好OK」宣導活動。現場邀請本土長青藝人阿匹婆以超人扮相登場,擔任活動代言人,並由環保署署副署長林達雄、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及環保局長李立德等人率領二百位環保志工沿街稽查勸導,呼籲民眾配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同時對未配合之民眾開立勸導單。

「垃圾強制分類」是指民眾在排出垃圾時,應區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排出,稽查人員將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原則上94年1~3月為勸導期,多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會當場示範分類方式、或教導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94年4月起正式開罰;如有違反,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

林達雄表示,愈文明的國家,資源回收比例愈高,「全分類、零廢棄」亦已成為先進國家的新趨勢。「垃圾強制分類」不但可以節省社會成本,也有助於避免二次公害,這不只是要建立全民共識,更重要的是能成為民眾的生活習慣。林達雄強調,透過「垃圾強制分類」的推動,可以從源頭減量,將無用的垃圾化為有用的資源,每個人都應起而力行。

「垃圾強制分類」於今(94)年1月1日起開始推動,第一階段實施的地方政府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等十個縣市。95年1月1日起,全國各縣市將全面實施。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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