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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綠金共開採,資源永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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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6-08-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自工業革命以來,大規模的開發及能源的消耗,使得大地積聚的珍貴天然資源日益貧瘠。為使資源永續利用,廢棄物再生資源的開發,將為新世紀開拓出另一礦產資源,而這座蘊藏豐富資源的礦山,就在我們生活的城市中。

環保署表示,台灣的全國資源回收率已由10年前(87年)的5.87%提升至去(95年)之27.72% ;如果再加上廚餘和巨大垃圾,更可以達到35.41%。垃圾變黃金已經不是神話,而是正在發生的事實,這都是我們一點一滴共同努力的成果。

環保署成立之後,開始有系統地推動資源回收的工作,從惜福計畫、外星寶寶…,到86年落實污染者付費及結合延長生產者責任的精神,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就是結合社區民眾、回收處理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回收基金等四者,共同努力資源回收,為資源永續發展奠定穩固的根基。

環保署表示,自推動四合一計畫以來,後續推出以資源回收為主的各項政策如垃圾費隨袋徵收、資源回收日、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等,台灣地區垃圾量之成長已趨緩和,資源回收率亦逐年提升,據統計,全國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由86年度1.143公斤降至95年0.605公斤,為歷年新低;全國資源回收量自87年之55萬公噸提升至95年之216萬公噸,全國資源回收率亦由87年之5.87%提升至95年之27.72% ;垃圾回收率自89年9.78%成長至95年35.41%,顯見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等多項工作已漸收成效。

環保署強調,迎向永續新世紀,「資源回收」扮演功不可沒的角色,環保署持續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且以垃圾全回收、零廢棄為目標,在92年時訂定96年、100年及109年總減量的目標為分別達90年垃圾產生量(831萬噸/年)百分之25、40及75,並於95年底時已提前達成96年的目標值。另在產品製造責任業者方面,將賦予延長生產者的責任或延長產品的責任,並輔導回收處理業者加強資源回收及再生效能,擴大及提升資源回收產業,以提升台灣的競爭力,為未來創造生機。

環保署提醒,一個寶特瓶,如果沒有回收,在掩埋場裡20年還是一個瓶子;如果回收後,可以再生成衣服等各式各樣的再生品;城市金礦山並不遠,它就在你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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