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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提醒業者注意鍋爐燃油歲修維護與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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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7-02-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時值歲末迎新春之際,業者多會利用此段時間進行鍋爐燃油歲修維護工作,環保署呼籲業者應注意及防止油品洩漏,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事件。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規定,貯油場係指於作業環境內,將油注入設置地面上之槽(桶),以貯存汽油、柴油、燃料油、廢油或其他油品,槽(桶)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之事業(不含密閉、未拆封或倒置後不會洩漏之罐、槽、桶)。貯油場設置之地上油品貯存設施,應符合之規定包括:底部應為水泥或不滲透材質舖面,四周應設置防溢堤,其高度為50公分以上,圈圍容量為油品貯存設施容量的百分之一百十以上,並應依油品貯存設施容量,備足預防疏漏污染之器材及物品,貯存設施洩漏之油品,應妥善收集及處理。

環保署提醒業者,一旦發生漏油事件,應於第一時間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否則環保單位將會處更高罰鍰金額。而在應變作業上,應遵循「止漏→圍堵→清除→復原」的步驟來執行應變工作,首要任務為阻絕油污持續外洩,利用攔油索攔阻油污避免向外擴散,同時運用吸油棉(索)、木屑等吸附材料吸附油漬,並將含油污廢棄物委託合格業者清除處理,最後進行環境復原。

環保署指出,環境保護工作沒有假期,民眾在春節期間若有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稽查人員於接獲通報會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以遏止污染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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