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環保署廢乾電池回收率灌水,環保署澄清說明,認證回收率」及「回收率」係不同的計算方式,統計回收量並未有重複計算而灌水的情形。
環保署表示,國內因廢乾電池回收量未達經濟規模,尚無業者設廠,目前僅有一家業者採輸出處理方式,將廢乾電池輸出至美、法等國家處理。輸出處理業者係配合貨櫃輸出行程,累積一定數量,由稽核認證團體完成認證作業並封箱後,才辦理輸出處理手續。
該輸出處理業者92年度已認證待輸出處理的廢乾電池認證回收量計1,017公噸,「認證回收率」為11.3%;另外,該業者尚有於92年底前已回收貯存於處理廠內等待認證後輸出的回收量約200公噸,加上另有三家有意願處理而尚未取得輸出處理資格的業者,其回收貯存量約300公噸,所以92年進入回收體系的回收量約為1,517公噸,因此廢乾電池的「回收率」約有17%,不過,此500公噸之回收量將於93年間陸續經認證後算入93年之「認證回收率」中,「認證回收率」絶無重複計算之情事。
環保署表示,為了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92年度已採取措施,包括:補助621所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與國防部共同推動軍事機關廢乾電池回收計畫;責由各環保局於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上加掛廢乾電池回收筒,並標示宣導紅布條及播放錄音帶,積極宣導民眾配合回收;另外,該署亦三度邀集相關部會研商杜絕非法乾電池流通及訂定乾電池國家標準,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研擬國家標準草案,並考慮將重金屬含量列入乾電池國家標準草案中。
環保署今年亦將持續辦理相關措施,以提昇廢乾電池回收成效,包括擴大補助1,000所各級學校持續辦理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訂定「鼓勵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加強辦理回收廢乾電池推動計畫」,以提供團體獎勵金的方式,鼓勵身心障礙者團體從事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目前計已輔導28個團體參與,並由各地方環保局對轄內社區及機關團體宣導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且依意願將所回收之廢乾電池交由身心障礙者團體前往回收清運。
環保署目前已將廢乾電池回收成效納入「全國環境保護模範鄉鎮市區遴選表揚」及「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遴選表揚」重點評分項目,並將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納入「清淨家園關懷環境」行動計畫中。環保署表示,今後將加強於各類媒體進行宣導,以宣導民眾配合回收廢乾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