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日前夕,行政院蘇院長特別在4月18日院會中指示,政府推動環保工作一天不能停止,請環保署與各部會應加強檢視各個面向貫徹情形,並呼籲各界一起來重視生態保育及環境保護。環保署特別於今日(4月20日)邀請中央機關研商環境友善行為推行事項,期望政府機關首先倡導推行,於生活中實踐環保,降低對環境的傷害。
環保署張國龍署長表示,在公部門還有很多空間,可努力做環保,像環保署用電量及用水量每月都逐漸遞減,而公文用紙徹底執行雙面影印,且不使用紙杯等一次即丟之物品等積極措施,同時,請各部會針對去(95)年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結論共識落實加強推動,並重新檢視政策執行目標。
環保署表示,公部門推行環境友善行為可從「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等5大面向著手,這次會議中對現階段政府機關可率先實施之項目共達成44項,其中具突破性的環保措施如:各機關應訂定年度節水及節電目標、限制使用紙杯及免洗筷等一次即丟之物品、持續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應達83﹪以上及各機關員工原則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環境保護、生態保育或永續發展之訓練課程。
張國龍署長表示,已有很多政府機關已推行許多環保措施,希望藉由這次的共識,加強機關推行對環境產生友善的行為,逐步改變機關的行政作為,讓辦公生活更貼近環保,並鼓勵員工主動自發實踐環保,以作為民眾及各界之表率,用行動愛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