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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提供高額獎勵金,以鼓勵學校回收廢乾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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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表示,為建立學生正確的廢乾電池回收觀念及做法,並宣導廢乾電池未妥善回收可能影響環境及危害人體健康,訂定「95學年度加強辦理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並提供新台幣500萬元的獎勵金,鼓勵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相關活動辦法可至該署資源回收網查詢(http://recycle.epa.gov.tw),或可洽各縣市環保局。

環保署指出,乾電池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使用在生活上的玩具、手電筒、電子鐘、隨身聽、電動玩具及電子用品等產品比比皆是。這些乾電池可能含有汞、鎘和鉛等重金屬成分,如果使用後不妥善回收,而當成一般垃圾送到垃圾處理場加以焚化或掩埋,那麼電池中有毒的重金屬物質將會滲入土壤及地下水中,進而污染魚類及農作物,最後再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下來,除對土壤及水源造成環境污染外,亦將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鑒於廢乾電池未妥善回收,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衝擊,近年來,該署透過各種方式宣導廢乾電池回收,其中一項是結合教育體系,經由學校老師的教育宣導,落實廢乾電池回收觀念於基礎教育中,並讓學生將廢乾電池的常識、如何回收、何處(點)回收及隨手回收的習慣帶回家庭中,進而影響社區居民。

環保署表示,該活動執行期間至96年5月31日止,評比分為總量組、國小平均回收量組、國中平均回收量組、高中(職)平均回收量組及大專平均回收量組等5個組別,經評比結果,績優學校除可獲頒獎狀及相關人員可獲得行政獎勵外,亦有機會獲得3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團體獎勵金,請各級學校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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