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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轄市與五省轄市自七月一日起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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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7-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自今(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選擇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及台南市等地區,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上述地區民眾可將家中廢棄的光碟片、行動電話,直接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環保署表示,光碟片及行動電話,為近年方興未艾的科技產品,普及率高、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淘汰的舊品也逐年增加,惟因廢棄光碟片多為資料收存工具,以及語音娛樂產品,生命週期較長,另因其材質為高單價塑料,具市場經濟價值,不易被輕易拋棄;行動電話則因產品創新,在體積空間尚有越來越減小趨勢,民眾拋棄時多循維修二手貨系統,或簡單存放家中,兩者均未大量出現在一般垃圾廢棄品中,市場上亦未出現大宗廢棄量。

環保署依據研究發現,推估廢光碟及廢行動電話廢棄數量及實地訪查結果,發現數量差異頗大,在考量資源回收成本計算及運作上暫不宜以回收基金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的方式進行。依研究建議,可考量類似紙類回收及衣物回收模式,由資源回收市場自由進行回收及處理,但又因產品特性及回收量可能無法滿足資源再生市場,因此,環保署考量以執行機關試收方式來檢測理論數量及實際數量的真實性,並藉以作為可能公告或由業者自辦的成本理論依據。

環保署規劃於七個人口密集的都市,包括二直轄市及五個省轄市先行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六個月,自七月一日起開始進行試收,再視一般民眾回收拋棄數量,及回收體系運作情形,以作為後續資源回收系統規劃之參考。因此,自七月一日起民眾家中如有廢棄光碟片(CD、VCD、DVD等)和廢棄的行動電話,不可當成一般廢棄物丟於垃圾筒,應交由資源回收車協助回收,民眾如有任何回收上的問題,亦請與上述各試收之環保局聯繫,或請電0800-085-717資源回收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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