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即將於今年四月一日起正式開罰,為瞭解第一階段各縣市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情形,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於今(29)日下午南下台南市南區,在台南市政府主任秘書洪正中及環保局長謝世傑陪同下,視察民眾分類狀況。同時,台中市、宜蘭縣及基隆市也分別由各縣市首長或環保局長與環保署同步進行稽查活動。
蔡丁貴指出,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資源循環再利用。蔡丁貴表示,民眾將垃圾交給清潔隊員或將垃圾直接丟進垃圾車前,如果被發現沒有依規定分三類,稽查人員仍會先勸導要求當場改善,重新分類後才能丟進垃圾車。對於少數不配合分類的民眾,將藉由稽查處分方式,導正其配合進行垃圾分類工作。
台南市94年1月1 日配合環保署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全局總動員上線勸導,廚餘回收量成長高達四成、資源回收量成長有三成五,績效卓越。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好還要更好,未來仍會密集加強稽查及勸導各家戶及公寓大樓的垃圾分類的狀況。
台中市今(29)日上午則由副市長蕭家旗及環保署廢管處楊慶熙副處長共同率領環保局稽查人員一起前往西區的文化公爵社區、聖淘沙社區及冠霖大公館社區稽查資源回收情形。蕭副巿長表示,台中巿自88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以來,家戶垃圾減量率由88年的9.08%提升至93年的36.84%,提高4倍;為配合環保署實施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台中巿自93年9月至94年3月22日止,採取全局動員稽查計畫,共巡查社區2855處次,開立勸導書210件,合格率92.6%,對勸導不配合的社區也告發處分3件,罰鍰新台幣1,200元,因此提醒民眾及社區、學校、機關務必做好垃圾分類工作,以避免受罰。
宜蘭縣部份,由環保局長鄒燦陽陪同環保署吳技監天基、謝簡任技正燕儒於今(29)日晚上至頭城鎮瞭解民眾垃圾分類情形,並宣示環保署與本縣執行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之決心。鄒局長表示,為配合環保署垃圾強制分類計畫,宜蘭縣提前於93年10月1日進行宣導、勸導為主之破袋稽查,並於94年1月1日開始執行告發,截至目前共告發處分七件。且宜蘭縣自93年10月1日起提前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以來,全縣十二個鄉鎮市垃圾量較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後減量率達13.56%,資源回收率已達25.5%,廚餘回收率亦提昇至10.36%,成效顯著。
基隆市部分,今(29)日下午在環保局長李梁的陪同下,環保署參事陳熙灝及劉佳鈞簡任技正共同視察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及稽查執行情形。李梁表示,基隆市為呼籲市民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特別將垃圾強制分類表印製成圖文並茂的墊板分送市民。內容除了中英文外,還特別增列阿美族文、印尼、越南、泰文等文字,方便外傭或外籍新娘閱讀,希望他們共同為基隆市的環保盡一點心力。此外,加強託播垃圾強制分類宣導短片、製作宣導車沿街宣導、製作公車廣告宣導、印製文宣單三十六萬份分發民眾宣導、製作宣導紅布條一百四十條懸掛垃圾車隨車宣導及派員隨車加強宣導,並自四月一日起開始執行稽查取締工作。
環保署表示,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自94年1月1日起於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等七個直(省)轄市及宜蘭縣、台中縣、高雄縣共十個縣市實施,94年4月1日起未分類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強調,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