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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密集稽查禮盒過度包裝,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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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1-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於95年10月底完成中秋節禮盒包裝稽查統計,統計各環保局於9月18日至10月9日三週期間的密集稽查結果,共訪查販賣業4,286家,產品20,966件,稽查產品製造業/輸入業329家,產品1,734件,其中有4件產品包裝體積比值不符合規定(包裝層數均符合規定),不合格比率為0.23%,廠商也因此被處3萬元的罰鍰。

環保署表示,「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自94年7月1日發布以後,環保署及各地環保機關於法令實施前的一年緩衝期間,進行近80場次的法令說明會,各地環保局亦自今年5月起,全面訪查轄內廠商,除宣導法令規定外,亦輔導廠商改善過度包裝情形,因此,市售月餅禮盒大多數都已符合規定。

此次被處罰的業者,不乏知名之飯店或食品品牌,業者均表示事先知道「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但其中有二家業者(君悅飯店及掬水軒)因不清楚體積比值計算方式,亦未將產品事先送驗,致遭處罰;有一家業者(黑橋牌)則將糕餅與加工食品一起包裝為禮盒,卻誤以為該禮盒將被認定為明年7月1日才開始管制的加工食品禮盒,而未自我檢查,致違反規定。 至於上城糕餅小舖則因不知道法令已開始實施,致違反規定。

環保署指出,「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自今年7月1日實施以後,各環保局就開始進行賣場禮盒或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訪查,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虞的產品,將會登錄後,交由產品製造業或輸入業所在地的環保局至業者的營業場所進行實地量測稽查,違反規定的產品,每件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環保署指出,過去禮盒常有層數過多、包裝過大以擴充禮盒「門面」的情形,但消費者卻得經層層拆解後才能「找」到產品,過度包裝的廢棄物亦要花許多時間及力氣分類回收,而這些過度包裝的成本,則內含於禮盒售價,由消費者承受,造成送禮者費錢,受禮者費神的怪象。「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實施後,禮盒包裝逐漸走向材質簡單化、材料輕量化的環保趨勢。以今年中秋節宏亞食品推出的富豪月餅禮盒為例,相同的月餅經簡化禮盒包裝後,產品價格的降幅高達12.5%。因此,綠色包裝不但節省消費者的荷包,廠商亦可節省包裝費、運輸費及倉儲費等成本,對消費者、廠商及環境皆有利。

環保署表示,除了台灣及南韓對產品過度包裝有限制之外,中國也自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月餅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月餅過度包裝,顯見包裝減量已逐漸成為各國抑制資源浪費及減少廢棄物的重要策略。明年西洋情人節(96年2月14日)及農曆過年(96年2月17日)將是「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實施後的另一個送禮高峰期,環保署也將規劃進行另一波重點稽查,環保署特別呼籲業者進行禮盒設計時,應自行確認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以免受罰,若不知如何自行檢查,亦可將產品送交環保署委託的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驗,每件產品的檢驗費為七百元。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相關規定及包裝檢驗申請程序,可洽詢環保署網址:http://www.epa.gov.tw/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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