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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舉辦「碳交易與碳金融發展策略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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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9-05-28 []

環保署於99年5月28日辦理「碳交易與碳金融發展策略座談會」,特邀請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副總裁黃杰夫先生來台,並邀請國內財經部會機構、產業界及專家學者等金融經濟方面相關之專家學者共同與會,黃副總裁介紹芝加哥交易所沿革發展,並就全球碳市場前景與交易平台建置經驗進行專題演講。環保署表示,藉由本次座談會討論,結合溫室氣體減量法,將有助於推動我國減量能力之建構,以達我國減量目標。

黃杰夫先生投入於全球排放交易領域將近20年的經歷,在美國有17年跨國併購與期貨市場的豐富實務經驗,目前擔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副總裁(Vice President of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CCX)。並直接參與了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的「天津排放權交易所(Tianjin Climate Exchange)」的談判和創建,近年來並多次應邀在國際研討會、大學院校等就國際及中國碳市場的發展為題發表演說,目前亦擔任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院的客座教授。

碳交易制度係促進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經濟誘因工具,全球碳權交易市場在過去幾年內持續以倍增方式快速成長,市場活絡可見一斑,屬於備受矚目的新興市場。對於企業來說,盡早將碳權管理納入企業經營策略,未來獲取減排所能賦予的經濟效益,不僅可作為企業履行自身減碳責任,更是永續經營及未來全球布局不可或缺的手段。

目前在立法院完成一讀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將可分階段要求大型碳排放源逐年減少排碳總量,並建立降低其減量成本的碳權抵換交易制度(即Cap and Trade制度)。對於未來有減量配額責任的排放源以及重大開發案承諾減碳的業者,經要求優先於國內取得抵換專案或交易的碳權後,仍有需要透過國外碳權經營方式抵換(offset)其減碳配額者,由政府建立協助其取得國外成本較低的抵換專案與碳權交易的管理機制,即可確保所取得的境外碳權具備國際公信力。即使目前溫室氣體減量法尚未通過,環保署仍將逐步建構我國碳交易管理相關機制,配合加速推動國內查驗機構能力的穩健成長,確保產業溫室氣體盤查結果與減量成效,並建構國內碳權交易平台雛型。

環保署表示將優先考量我國境內施行溫室氣體減量計畫,持續輔導事業參與國內溫室氣體抵換專案,但也提醒國內產業界應注意國際減碳合作及碳交易市場的發展趨勢,掌握碳權經營的先機,這樣才能利用較低成本達成更好之減量成效,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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